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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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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娛樂稅課徵範圍有那些?
    • 99-03-12

    娛樂稅,就左列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所收票價或收費額徵收之: 1. 電影。 2. 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 3. 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 4. 各種競技比賽。 5. 舞廳或舞場。 6. 高爾夫球場及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 前項各種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不售票券,另以其他飲料品或娛樂設施供應娛樂人者,按其收費額課徵娛樂稅。

  • 為什麼各縣(市)娛樂稅稅率不一樣?
    • 99-03-12

    娛樂稅第五條僅規定娛樂稅最高適用稅率,各縣市所徵收的徵收率是視地方實際情形,在法定稅率範圍內,分別規定並提經縣市議會通過後報請財政部核備。所以各縣市娛樂稅所適用的徵收率未盡相同。

  • 代徵娛樂稅之營業者,應於何時辦理代徵手續?
    • 99-03-12

    凡經常提供依娛樂稅法規定應徵收娛樂稅之營業者,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時,均應於事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之手續。(娛樂稅法第7條)

  • 臨時舉辦娛樂活動,應向稅捐機關辦理那些手續?
    • 99-03-12

    1.凡臨時舉辦娛樂活動,對外售票、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檢具有關機關准演映證件,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 2.臨時舉辦之娛樂活動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娛樂稅法第8條)

  • 娛樂稅由什麼人繳納?
    • 99-03-12

    娛樂稅由出價娛樂之人負擔。代徵人為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之提供人或舉辦人。(娛樂稅法第3條)

  • 閉路電視要不要課稅?
    • 99-03-12

    設置閉路電視、錄影機等設備放映影片、錄影帶供人娛樂並收取費用或票價者,係屬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依法應就所收票價或收費額課徵娛樂稅。(財政部70.8.6.台財稅第36518號函)

  • 經營KTV業者,應否課徵娛樂稅?
    • 99-03-12

    設置KTV供人娛樂並收取費用或票價,係屬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依法應就所收票價或收費額課徵娛樂稅。(財政部79.12.14台財稅第790345622號函)

  • 經營電動玩具應否課徵娛樂稅?
    • 99-03-12

    依照娛樂稅法第二條規定娛樂稅就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所收票價或收費額徵收,又依台灣省各縣市娛樂稅徵收細則規定,電動玩具係屬提供其他娛樂設施之範圍,經營電動玩具供人娛樂,如有收費額,自應依上述規定課徵娛樂稅。(財政部77.10.11台財稅第770309891號函)

  • 餐廳附設卡拉OK放映電視銀幕設備,應否課徵娛樂稅?
    • 99-03-12

    餐廳附設卡拉OK放映電視銀幕設備,係視聽中心之一種,核屬娛樂稅法第2條 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比照KTV視聽中心方式 核課娛樂稅。(財政部82.7.15.台財稅第821491274號函)

  • 兒童親子堡,應否課徵娛樂稅?
    • 99-03-12

    ××公司設置之親子堡,其提供非電動遊藝場所,非屬娛樂稅法第二條規定之課稅範圍,應免徵娛樂稅。(財政部86/09/09台財稅第860539829號函)

  • 收取門票演講,應否課徵娛樂稅?
    • 99-03-12

    關於舉辦「全方位成功經典講座」並收取票價,是否屬於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職業性說書」課徵娛樂稅之範圍乙案,查「說書」係指講解書中意義或講說評詞、故事,本案所稱之講座,其性質與職業性說書畢竟有別,尚不宜納入娛樂稅之課徵範圍。(財政部87/12/09台財稅第871979014號函)

  • 臨時舉辦娛樂活動,對外收取費用,未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登記徵免手續,如何處罰?
    • 99-03-12

    處新台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其係機關、團體、公營機構或學校,通知其主管機關依法懲處其負責人。(娛樂稅法第13條)

  • 娛樂稅代徵人未於開業前辦理代徵娛樂稅手續,如何處罰?
    • 99-03-12

    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娛樂稅法第12條)

  • 不為代徵或短徵、短報、匿報娛樂稅,如何處罰?
    • 99-03-12

    除追繳外,按應納稅額處五倍至十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娛樂稅法第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