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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稅
繳納截止日430
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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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國三十九年九月起,行政區域重新劃分,原新竹市與新竹縣轄芎林、竹東、橫山、北埔、峨眉、關西、新埔、新豐、竹北、湖口、尖石、五峰等鄉鎮,合併為新的新竹縣區域。於同年十月廿五日由新竹市稅捐稽徵處改制正名為新竹縣稅捐稽徵處。設四課、二室、一分處及人事管理員,編制一零五員。
  • 民國六十三年本處設有一、二、三、四、五課(五課),審核室、法務室、秘書室、主計室、人事室(五室),竹東分處(一分處),編制員額二二二員。 址設:新竹市中正路一二O號。
  • 民國七十二年新竹縣(市)改制後,於民國七十三年新竹縣市稅捐處合署辦公, 民國七十五年分署辦公。新竹市稅捐處編制員額一八六人,新竹縣稅捐處編制員額二OO人。
  • 民國七十八年三月竹北辦公大樓啟用(處址:竹北市光明六路六號),原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O號)辦公室移撥新竹市稅捐處使用。
  • 民國八十一年九月一日,國稅、省稅、縣稅分署辦公,國稅部分移撥國稅局辦理, 本處專辦省稅及縣稅之稽徵工作。
  • 民國八十七年地方營業稅改為國稅。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本局代徵。 九十二年一月移撥國稅局自徵,本處專辦地方稅業務。
  •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一日配合「地方制度法」及「新竹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之修正,本處全銜更名為「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並溯自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生效。
  • 民國一O八年因現制房屋稅及娛樂稅已無附加教育捐,為機關正名且有利於民眾辨識,爰修正機關全銜為「新竹縣政府稅務局」,並自一O八年六月六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