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於您填寫本局各類信箱前,向您告知下列事項,請詳閱:
一、 蒐集之目的:稅務行政、客戶管理與服務(包含滿意度問卷調查)、廉政行政、其他財政服務。
二、 蒐集之類別:本局因提供服務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含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連絡方式等資訊。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本局因提供服務所須之保存期間。
(二)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包含臺澎金馬地區)。
(三) 對象:本局或案件權責之公務機關。
(四)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您得就個人資料依法行使下列權利:
(一) 得向本局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二) 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得向本局請求補充或更正,使其保持正確、最新及完整。
(三) 得向本局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但因本局執行公務所必須者,本局得拒絕之。
五、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局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
如果要查詢完整的隱私權聲明,可造訪本局網站 隱私權聲明 取得相關資訊。
- 服務對象
新竹縣轄內納稅義務人且不便至本局(總局及竹東分局)洽辦公務之民眾。
- 申請方式
請於7日前預約,並留下聯絡資訊以供確認,或撥打服務電話:03-5518141洽全功能櫃台,本局受理後將派專人服務。
- 服務地點及時間
(一)服務地點:民眾就近至新竹縣鄉鎮公所辦理。
(二)服務時間:本局上班時間09:00 ~ 16:00。
- 應備證件
(一)本人(及代理人)身分證、印章。
(二)申請長期約定轉帳納稅者,須備妥存摺或帳號、存摺印鑑章。
●申請服務項目如有應交付申請之證明或資料,核對相關人等身分證明文件無誤後,即予交付,並請於申請書內簽收;若不符合規定,則不予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