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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保官落實迴避規定,民眾權益有保障!

  • 發布日期:110-11-29

       民眾因稅捐核課有爭議,找上稅務局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協助,但上網查了納保官的設置都是稅務局的資深人員或主管擔任,不免擔心會不會剛好是案件的核章人員之一,那豈不是球員兼裁判嗎?

       新竹縣稅務局說明,其實民眾不用擔心,因為處理納保案件的相關作業規定就已經幫民眾想到了,針對輪辦的納保官恰好是原核定有稅捐爭議案件的承辦人、核稿人員或決行人員之一時,該名納保官都必須自行迴避,而該局更於分案前就先行檢視,避開將案件分給須迴避的納保官,以免造成民眾誤解。

       當然也有納稅者認為核稿人員為納保官也沒關係,此時則需要納稅者填寫免予迴避的同意書以避免爭議。另外納保官應迴避的情形還有下列幾種:

1.納保官之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事件當事人時。

2.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者。

3.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

4.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

       納保官的角色與任務主要是協助納稅人進行稅捐爭議的溝通與協調,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自設置納保官以來,已協助幾十件納稅人的稅捐爭議案件,都在納保官全面檢視案件調查程序及法規適用的合法性、合理性,並與原承辦單位或其他相關主管機關溝通協調後,達成徵納雙方共識、解決爭議,充分維護納稅人權益,獲得納稅人相當高的滿意度。

       民眾如果想更進一步了解相關規定或納保案件的申請方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 竹北總局0800-366969 ;竹東分局0800-3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