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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每年定期檢驗 不代表已繳清使用牌照稅

  • 發布日期:112-11-21
  • 下版日期:113-11-21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吳小姐來電詢問,車輛每年都定期檢驗,應無欠繳使用牌照稅,為何還收到催繳稅單?

稅務局說明,基於交通安全考量,現行法令規定車輛應定期檢驗,但並無檢驗前須繳清使用牌照稅或提示無欠稅證明之規定,所以車輛雖已定期檢驗,並不代表已繳清使用牌照稅。

       該局特別提醒車主留意,車輛如有欠繳使用牌照稅,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時,除依法補稅外,還會被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為確保自身權益,仍請車主按時繳稅以免受罰。

       對於以上內容有任何疑義,可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3)5518141轉311至31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