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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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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如期繳納112年營業車下期使用牌照稅 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

  • 發布日期:112-10-30
  • 下版日期:113-10-31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12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112年10月31日截止,尚未繳稅的民眾請把握時間儘速繳納。

      稅務局說明,收到使用牌照稅稅單時,利用手機行動裝置或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掃描繳款書正面QR-Code行動條碼,即可自動帶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進行線上繳稅,省時又便利。如果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可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輸入統一編號+車號,進行線上繳稅。若稅額3萬元以下,亦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的多媒體資訊機,輸入「統一編號+車號」列印繳納單,直接到櫃檯繳納。

      除了以上繳稅方式外,該局另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包括金融機構(郵局及渣打銀行不代收)、便利商店繳納(3萬元以下)、自動櫃員機、信用卡、電話語音、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等。民眾可依據自身需求,選擇適合方便的繳稅方式。

      對於以上內容有任何疑義,請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3)5518141轉311至31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