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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違規未作農業使用要補徵地價稅喔!

  • 發布日期:109-11-10

        為了維護租稅公平、遏止逃漏,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每年均會辦理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該局於清查時發現,很多民眾在農地上興建未經申請許可的建物,或舖設水泥供人停車等,因為這些都是非作農業使用,因此應從實際變更做非農業使用的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表示: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才可以課徵田賦(目前停徵),舉例說明,王君的農地原作農業使用課徵田賦,但在103年時,王君在農地上未經申請許可自行搭蓋建物,並舖設水泥出租供人停車,未作農業使用,應自104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因此王君將會收到該局補徵104到108年的地價稅稅單。

      該局提醒,農地上如要搭蓋建物應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才可以興建,也千萬不可變更為非農業使用,否則就會被課徵地價稅,不可不慎。民眾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地方稅法令規定,可就近向該局洽詢,亦可撥打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提供服務及解答。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竹東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411至414或421至423     0800-366969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111至114                0800-3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