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證件: 1.納稅人申請:本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繼承人申請: (1)繼承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3)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3.代理人申請: (1)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委任人身分證影本。 (3)繼承人委託代理人申請時,需加附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4)授權書或委任書。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受理情形:全國跨區。
應備證件:
1.納稅人申請:本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繼承人申請:
(1)繼承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3)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3.代理人申請:
(1)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委任人身分證影本。
(3)繼承人委託代理人申請時,需加附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4)授權書或委任書。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受理情形:全國跨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