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題:是否為無償供公眾通行。 是 否 第2題:是否為道路用地。 是 否 第3題:非為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 是 否 備註: 土地所有權人請於地價稅開徵四十日前(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自次年起適用,前已核准而用途未變更者,免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