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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保官就是「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若對於租稅課稅內容有爭議問題或有無法釐清的狀況時,納保官可以幫忙溝通協調、接受申訴、陳情或是行政救濟諮詢。

納保官資格如下:

(一)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及地方稅稽徵機關:具有稅務、會計或法律專業且從事稅務工作十年以上,成績優良之現任薦任八職等以上人員專任或兼任;三人以上者,應至少一人曾從事稅務行政救濟工作或具法律專業。

(二)關務機關:具有關務、會計或法律專業且從事關務工作十年以上,成績優良之現任薦任九職等以上人員專任或兼任;曾擔任分估或查價職務五年以上者,應至少一人;指定三人以上者,應至少一人曾從事關務行政救濟工作或具法律專業。

各縣市的稅捐稽徵機關都有設置納保官!也都會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可以找到納保官的聯絡方式呦!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說明

第1名-社會-納保法有夠讚-高啓源

納保案例2未命名

納保案例3

納保案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