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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納稅義務人(需要繳房屋稅的對象):房屋所有人。

二、課稅對象及範圍:以房屋及可增加使用價值的建築物作課稅對象,包含違章建築, 採比例稅率。

三、開徵期間(繳納稅款的期間):每年的5月1日到5月31日。

四、房屋稅課徵稅率(新竹縣):

(一)、住家用房屋適用稅率:

1.自住或公益出租用房屋:1.2%

2.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1.6%

(二)、非住家用房屋適用稅率:

1.營業用房屋:3%。

2.供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房屋:3%

3.非住家非營業用房屋:2% 

五、節稅叮嚀:個人所有的住家用房屋,如果同時符合以下3個要件,可申請按自住稅率1.2%課徵房屋稅。

(一)、房屋無出租使用。

(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六、房屋稅按戶課徵:每一戶門牌核發 1 張房屋稅繳款書,所以有幾戶房子就會收到幾張繳款書。

稅務局202112房屋稅

 

地價稅

一、納稅義務人(需要繳地價稅的對象):土地所有權人。

二、課稅對象及範圍:已規定地價之土地,除依法課徵田賦(目前停徵)外,應課徵地價稅。

三、開徵期間(繳納稅款的期間):每年的11月1日到11月30日。

四、納稅義務基準日:8月31日(也就是每年的8月31日土地登記簿記載的所有權人是誰,誰就要繳一整年的稅喔!)

五、地價稅課徵稅率:

(一)、一般用地:10‰至55‰

(二)、自用住宅用地:2‰

六、節稅叮嚀:如果同時符合以下5個要件,並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就可以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一)、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設有戶籍登記。

(二)、無出租、無營業。

(三)、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四)、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

(五)、適用面積都市土地以300平方公尺(90.75坪)為限;非都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211.75坪)為限。

七、地價稅為總歸戶制: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個縣(市)內所有的土地合併歸成1戶,開立1張地價稅繳款書。(也就是說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個縣(市)有許多筆土地,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繳款書)

稅務局202110_1(地價稅)

稅務局202110_2(地價稅)

稅務局202108_1以此份為主

稅務局202108_2以此份為主

使用牌照稅

一、納稅義務人(需要繳使用牌照稅的對象):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所有人或使用人。

二、課稅對象及範圍: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

三、開徵期間(繳納稅款的期間):

(一)、自用車輛: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營業用車輛:分成上期(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及下期(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四、課徵方式:按日課徵

五、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免稅規定:

(一)、領有駕駛執照的身心障礙者,以本人所有車輛申請,每人以一輛為限;無駕駛執照的身心障礙者,以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且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每一位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

(二)、免稅額以汽缸總排氣量2400cc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補差額。

六、節稅叮嚀:

(一)、身心障礙者本人為車輛所有人,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將主動核免使用牌照稅並通知。

(二)、身心障礙者本人無駕照且車輛為其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應向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

稅務局202107_1(1)

稅務局202107_2(1)

土地增值稅

納稅義務人:

  1. 土地有償移轉者,為原土地所有權人。
  2. 土地無償移轉者,為取得土地所有權人。
  3.  設定典權之出典人。
  4. 土地所有權移轉,納稅義務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者,得由取得所有權人代繳。依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規定由權利人單獨申報土地移轉現值者,應由權利人代為繳納應納之土地增值稅。
  5. 信託土地有償移轉所有權、設定典權或依法轉為受託人自有時,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其依信託人本旨移轉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以該歸屬權利人為納稅義務人。

課稅對象及範圍:

土地增值稅於土地規定地價後,就其土地漲價總數額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徵收,或於設定典權時預徵。

稅務局202109(土增交通用地)

  • 日期:110-07-09

契稅

契稅為不動產取得稅。

因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取得不動產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

一、課徵對象:因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而依法取得所有權之不動產。

二、契稅稅率及納稅義務人

契稅種類

稅率

納稅義務人

買  賣

6%

買 受 人

典  權

4%

典 權 人

交  換

2%

交 換 人

贈  與

6%

受 贈 人

分  割

2%

分 割 人

占  有

6%

占 有 人

※不動產以交換取得其所有權,如有給付價差,其差額價款部分必須按6%買賣稅率計課契稅。

納稅義務人應於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及分割契約成立之日起,或因占有而依法申請為所有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但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房屋買賣、交換、贈與、分割,應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申報。

有關契稅說明

 

印花稅

印花稅屬憑證稅,而憑證的種類繁多,並不是各種憑證都需貼用印花稅票,僅印花稅法規定的應稅憑證才需要繳納印花稅。

一、課稅憑證範圍:

憑 證 名 稱

說     明

銀 錢 收 據

指收到銀錢所立之單據、簿、摺。凡收受或代收銀錢收據、收款回執、解款條、取租簿、取租摺及付款簿等屬之,但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不包括在內。

買賣動產契據

指買賣動產所立之契據,比如買賣車輛、商品原料...等。

承 攬 契 據

指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之契據。如承包各種工程契約、承印印刷品契約及代理加工契據等。

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

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土地或房屋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

二、稅率或稅額及納稅義務人:

憑 證 名 稱

稅率或稅額

納稅義務人

銀  錢  收  據

按金額4‰ 計貼

押標金按金額1‰ 計貼

立據人

買賣動產契據

每件稅額新臺幣 12 元

立約或立據人

承  攬  契  據

按金額1‰ 計貼 

立約或立據人

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

按金額1‰ 計貼

立約或立據人

有關印花稅說明

娛樂稅

娛樂稅就是向消費的客人按門票價格或收費額課徵的稅。

一、納稅義務人:出價娛樂之人,但由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的業者或舉辦人代徵。

二、課稅對象及範圍:

  1. 電影。
  2. 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
  3. 戲劇、音樂表演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之表演。
  4. 各種競技比賽。
  5. 舞廳或舞場。
  6. 高爾夫球場及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

三、有收門票或費用的娛樂活動都要課稅嗎?

並不是喔!像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舉辦的娛樂活動,全部收入作為本事業用;或者是收入減除開支後,作救災或勞軍,就免課娛樂稅喔!!!

有關娛樂稅說明

田賦

(目前停徵)

一、納稅義務人:

  1.  土地所有權人。
  2. 設有典權土地之典權人。
  3. 承領土地之承領人。
  4. 承墾土地之耕作權人。
  5. 公有或公同共有土地之管理機關或管理人。
  6. 分別共有土地之代表人。
  7. 土地使用人得為代繳人。

二、課稅對象及範圍:

  • 農業用地在作農業使用期間及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土地,
  • 或未規定地價之土地,均課徵田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