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及存摺影本。 原出售及重購土地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時之契約文件影本。 原出售及重購土地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原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收據聯正本(無法提示,改立具切結書)。 原出售及重購土地土地所有權人(有)無租賃情形申明書。 於重購地辦竣戶籍登記之戶口名簿影本。 原出售土地係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檢附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之戶口名簿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