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只要是無償提供公眾通行作道路使用的私有土地,便可向該局提出減免地價稅的申請,但若屬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就無法適用地價稅減免之規定。
該局進一步說明,法定空地係法律強制規範建地須留設的空地,目的是為了使建築物便於日照、通風、採光或防火,該法定空地可計入建蔽率,讓民眾享有較優良的居住品質與環境空間,所以原先規定法定空地就算供道路使用,仍要繳納地價稅。
但是建築基地的法定空地,在核發使用執照後,經地方政府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指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實際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者,土地所有權人得申請免徵地價稅。
您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問題,可撥打該局電話,該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免費服務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411至414或421至423 0800-366969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111至113 0800-3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