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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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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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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間房屋善用這招最省稅!!

  • 發布日期:110-07-30

【竹縣訊】民眾陳先生來電詢問:我家有3間房子都是自用,要如何租稅規劃最省稅呢?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自用稅率分為房屋稅與地價稅,兩者申請條件不同,房屋稅部分,住家用房屋如同時符合無出租且供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要件,即可申請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

地價稅部分,除了「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外,包括「地上房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所有」、「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為限」等條件,另外還有「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以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一處』為限」的限制。

例如陳先生總共買了3棟房屋,原則上,陳先生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稅率僅能以一處為限,但是如果另外2棟房屋有其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或岳父母等直系親屬設籍居住,且沒有出租或營業情形,該房屋的坐落基地也可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如此就能使3間房屋都享有稅務上的優惠。

房屋稅1.2%自用稅率全國有3戶可以適用,但地價稅自用省更大,因為地價稅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是千分之2,一般用地稅率要從千分之10起跳(累進稅率),相差達到5倍以上,還沒有辦理的民眾要趕緊把握。

該局貼心提醒,為維護納稅人權益,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為自住時,應於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其變更日期在變更月份15日以前者,當月份即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在變更月份16日以後者,則自次月份適用。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條件者,請於當年9月22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向土地所轄地方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才能於當年度適用優惠稅率喔!

如對房屋稅或地價稅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撥打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服務。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如下:竹北總局電話:(03)5518141,地價稅轉分機412至414、421至423;房屋稅轉分機710至714、720至724,免付費電話0800-366969。竹東分局電話:(03)5969663,地價稅轉分機轉111至113;房屋稅轉分機210、213至215,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100。